临河区位于中国北方、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河套平原腹地,坐落在黄河“几”字弯上方,南与鄂尔多斯高原隔河相望,北依阴山,东与乌拉特草原紧密相连,是巴彦淖尔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地理坐标为107度6分——107度44分,北纬40度34分——41度17分。全区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其中区面积29.1平方公里。区辖11个镇、3个乡,城区设10个街道办事处,全区有蒙、汉、回等14个民族,52万人口,其中城区人口26万。临河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平均气温6.8℃,平均降水量140多毫米,日照强且时数长。昼夜温差大,无霜期140天左右。全区土地面积34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92万亩。全境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引黄自流灌溉,适宜多种农作物和动植物生长,具有发展农牧、林果、养殖和旅游等事业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自古素有“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和“塞上江南”的美誉。临河区交通便利,连接大西北的铁路动脉(京兰铁路)跨越境内,110国道横穿市区。城乡拥有等级公路2400公里,区通乡公路430公里。通讯事业发展迅速,程控电话覆盖城乡。临河区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是一座发展的城市,是一座开放的城市。伴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的东风,临河区在新千年初提出建设“北方羊城”的宏伟目标,确立了“工业立区、城区带动、养殖富民”的发展思路,区委、政府积极适应入世要求,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科技进步,转变政府职能,治理经济环境;集中精力加快发展工业化,推进城镇化,提升产业化,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3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6.3亿元,同比增长15%;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经济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渐趋合理,区域综合经济实力进入了西部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区前50位。
临河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