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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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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临河区位于中国北方、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河套平原腹地,坐落在黄河“几”字弯上方,南与鄂尔多斯高原隔河相望,北依阴山,东与乌拉特草原紧密相连,是巴彦淖尔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地理坐标为107度6分——107度44分,北纬40度34分——41度17分。全区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其中区面积29.1平方公里。区辖11个镇、3个乡,城区设10个街道办事处,全区有蒙、汉、回等14个民族,52万人口,其中城区人口26万。临河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平均气温6.8℃,平均降水量140多毫米,日照强且时数长。昼夜温差大,无霜期140天左右。全区土地面积34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92万亩。全境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引黄自流灌溉,适宜多种农作物和动植物生长,具有发展农牧、林果、养殖和旅游等事业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自古素有“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和“塞上江南”的美誉。临河区交通便利,连接大西北的铁路动脉(京兰铁路)跨越境内,110国道横穿市区。城乡拥有等级公路2400公里,区通乡公路430公里。通讯事业发展迅速,程控电话覆盖城乡。临河区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是一座发展的城市,是一座开放的城市。伴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的东风,临河区在新千年初提出建设“北方羊城”的宏伟目标,确立了“工业立区、城区带动、养殖富民”的发展思路,区委、政府积极适应入世要求,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科技进步,转变政府职能,治理经济环境;集中精力加快发展工业化,推进城镇化,提升产业化,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3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6.3亿元,同比增长15%;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经济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渐趋合理,区域综合经济实力进入了西部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区前50位。